致: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根据粤人社发[2024]33号文件内容,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167元,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167*3=27501元;东莞市缴费下限为4767元。依据东莞市统计局官网发布“2023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内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8726元,月平均工资折算为8227元。据此,失业保险上下限为: 1900-24681元。按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从2024年7月1日起,按此计费范围调整计费。
因此我司按照以上文件通知,2025年1月社保费按新收费标准计费并计收在岗人员的2024年12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差额。
至于2024年7月至11月期间超养老保险上下限和失业保险上限缴费的社保差额,补收时间将依据税务机关的补缴费时间确定。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友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