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一、社会保险申报
社保局每年六月根据统计局公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数据,调整本年度社会保险收费上下限,因每年统计局公布东莞市社会月平均工资时间较迟,若等社保局公布社会保险收费上下限后,再通知各单位申报社保缴存基数,时间会很仓促可能导致延误。为避免造成延误,我公司请各单位提前申报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2024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最终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公布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申报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请根据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申报工资不能低于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4年未申请过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员工,与社保基数一起申请调整2024年7月缴费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每年只能调整一次,部分单位员工在2024年已申请过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本次不能再申报。
三、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办法如下:
方法1 (推荐使用): (点击进入)
第一步:
首先,勾选需要调整的员工,才能够进行输入,而且只有勾选了的员工才能保存调整的数据;
第二步:
然后输入新的住房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如需调整公积金的比例,则修改,如不需要修改就不要修改。
第三步: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方法2 EXCEL上传 (点击进入)
四、申报截止时间
每月社会保险基数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时间:每月1日00:00至15日24:00(除6月申报时间截止至20日24:00外)。
东莞市友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