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处/公司: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于2023年11月21日印发《关于征收东莞市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文件规定,征收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费如下:
公司计算公式如下=(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6993 × 90%(国家优惠政策)。
单个/月计算公式如下=(1×1.5% - 0)×36993 × 90% ÷ 12 =41.62 。
按上述标准2022年度每人每月需缴纳残保金41.62元,残保金的缴纳方式由我司代收代缴,请各公司根据我司的缴费通知单,将2022年1—12月应缴残保金于2023年11月27日汇至我司账户。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友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