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根据《关于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计划的通知》的文件,从2021年1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过渡调整至全省统一比例14%,我公司收费账单将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友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