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处及委托单位: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每月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
二、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
三、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可每月申请一次。首先员工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dggjj.cn),个人公积金业务申请办理,可按月提取。到银行柜枱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员工通过我公司网站或我公司微信平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仍按每季度申请一次。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