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将完成最后一批“营改增”的税务改革,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所属行业即将正式实施“营改增”。
为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衔接,并确保贵司由我司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顺利完成认证和税款抵扣,我司为严谨客户信息资料,烦请贵司提供以下证照复印件及填写表格:
1、营业执照(副本)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4、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采集表(见附表)
如贵公司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第2项,如贵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无需提供第3项。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望贵司能在2016年4月15日前将以上信息反馈:admin2@dg-fesco.com邮箱,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张丽婵;电话:22604982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