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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通知  
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的通知
2015-6-4 17:33:00

致:各广大客户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规定,符合申请租房提取有网上办事大厅、短信、银行柜台和单位代办四种方式。网上办事大厅、短信、银行柜台三种方式员工先行到受托银行(东莞建设银行或东莞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如需委托我单位代办的,可先到我公司网站如实填写家庭成员资料申请。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两次租房提取至少间隔3个月,故我公司定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把每3个月收集齐全员工申请租房提取的资料,并向公积金中心申报。

    租房提取我公司现已接受网上和微信(公众微信号:dg-fesco或扫描下面二维码)申请报名,本次报名的名单我公司将于7月份初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员工2015年3月至5月份缴存公积金部分。如需再次申请租房提取的,请于3个月后在我公司网站申请。申请点击此连接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住房提取申请操作教程:

步骤1:首次进入界面是"未申请"状态,会显示员工本人的基本资料,然后如实需要填写手机号码和婚姻状况;

         再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只需填写配偶与未成年子女,未婚无子女则不用填写,不要跨行填写,否则可能出错)

         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步骤2:提交后,如提示"已申请"表明申请已经受理,会在本次申请截止后,导数据到公积金中心申请

         提交后,如需要修改资料,请修改好资料后,按"修改申请",如需撤销申请,请按"撤销申请";

         首次录入个人与家庭成员信息后,系统会记录下来,如下次申请时无变化,下一次申请不用再次填写资料,直接提交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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