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2014社保年度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范围》、《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调整失业险缴费标准及我省、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特通知如下:
一、 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计费基数范围值
养老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13404元;工伤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503.60元至7518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10719元;住院基本医疗缴费基数调整为2506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2506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3573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基数调整为2143.80元至10719元。
东莞市最低工资目前仍为1310元。
二、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规定,我市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1310元至17863元;缴存上下限新基数缴费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根据《通知》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如实申报。
三、 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办法如下:
四、申报截止时间
1、每月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申报时间:每月1日00:00至15日24:00
2、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基数调整申报时间:2014年7月1日00:00至2014年7月15日24:00
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可选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1 (推荐使用): (点击进入)
第一步:
首先,勾选需要调整的员工,才能够进行输入,而且只有勾选了的员工才能保存调整的数据;
第二步:
然后输入新的住房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如需调整公积金的比例,则修改,如不需要修改就不要修改。
第三步: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方法2 EXCEL上传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