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单位:
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3月15日起,广东省地税局改革以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方式,不再集中印制、统一邮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如个人需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两个途径获取:
方法一:国内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
方法二:国内人员、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个人可到广东省地税门户网站"个人所得税专区"栏目,分别凭身份证号码或个人身份综合信息和密码查询本人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纳税信息,自助打印电子版完税证明。电子版完税证明为一联式,与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纸质版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效力。具体操作见附件
但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向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提交收入或纳税证明需开具纸质完税证明,需凭回乡证或护照原件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纸质版完税证明。如需要办理与财务部联系。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