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我省、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特通知如下:
一、 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计费基数范围值
社保金卡:养老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12645元;工伤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851元至14253元;失业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851元至4751元;综合基本医疗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2851元至14253元。
社保银卡:养老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12645元;工伤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6414元;失业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1310元至2138元;基本医疗缴费基数调整为2138元。
东莞市最低工资目前仍为1310元。
二、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在每年6月份缴费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2012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现根据东公积金〔2013〕10号文件,我市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1310元至23753元;执行新基数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办法如下:
四、申报截止时间
1、每月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申报时间:每月1日00:00至16日24:00
2、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基数调整申报时间:2013年6月7日00:00至2013年6月16日24:00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