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工资年度申报通知
致:各常驻东莞代表机构、委托单位
我司现将东莞市社会保障局《2011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说明》及《关于调整我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1]2号转达贵处。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2011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说明》内容摘要如下:“1、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数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本市2010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80元(金卡);本市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340元(银卡)。 2、根据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2010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如实申报。”
《关于调整我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1]2号的内容摘要如下:“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9407元、月缴存额上限定为7763元(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
各单位、代表处如需调整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则需申报职工本人2010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一旦申报将作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缴费的计算基数。单位或者个别人不申报的;将被视同2011年缴费基数与2010年一致,原来缴费基数低于1100元被视同调整为1100元。
单位或者个别人员调整缴费基数的需填写《201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调整申报表》,注意如下:
1、个别人员不作基数或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的,无需填写。
2、按调整人员填写《201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调整申报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栏;
3、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法:按个人工资(即职工本人2010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填写,不得低于1100元、高于11640元则填写11640元,缴费基数范围值只能在1100~11640之间填写。
4、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方法:按个人工资(即职工本人2010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填写,不得低于1100元、高于19407元则填写19407元,缴存基数范围值只能在1100~19407之间填写。
5、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比例、个人比例”方法:单位比例、个人比例范围值只能选择5%、10%、12%填写,个人比例不能高于单位比例。并且不能低于之前的去年比例,只能高之前去年比例。
6、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
7、填写《
201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调整申报表》完毕后,用
A4纸打印出《
201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调整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我公司(
FAX:
0769-22604268\22624561);并同时以电子文档
E-mail到以下邮箱
:dgfesco@gd-fesco.com。
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